稅務申報

奢侈稅勿只修不廢 實價課稅應有配套

發佈日期: 2013-08-22 瀏覽次數: 3176

  【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立委曾巨威大聲疾呼,將提案推動實價課稅,對此,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寶田表示:「政府有稅哪會不課?只是實價課稅沒有配套,要怎麼課?」,為課而課,反而會產生不公平正義。

  對於實價課稅可行性,房地產業界看法兩極。建築業幾乎持反對、保留立場;房仲業則抱持可嘗試,在實價登錄制度實施後,循序漸進方式推動實價課稅。

  吳寶田表示,建築業並不反對居住公平正義,但對於推動實價課稅,全聯會是抱持保留態度。因為,沒有完整配套下,貿然實施實價課稅,根本不可行。

  吳寶田表示,所謂實價課稅的配套,包括現階段台灣實施60年的房地價格分離,以後若實施實價課稅,稽徵成本將相當龐大,且還牽涉到修憲;第二,怎麼認定實價?成本價怎麼找?因此建議財政部再集思廣議。

  吳寶田主張:「廢除奢侈稅這種不健康的稅制,如果財政部只修不廢、將愈修愈糟糕,不如不要修、維持現況。」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表示,台灣房市有780多萬戶,60年間一直實施土地增值稅制,沒有買進原始成本,以去年迄今實價登錄實施1年來,只登錄36萬件計算,全台大概要花20幾年,才能把780多萬戶建立實價基礎。如果要實施實價課稅,那麼房地價格如何分離計算?原始成本怎麼認定?那麼天下一定大亂。

  但房仲業並不反對實價課稅。廖本勝表示,建議可規劃奢侈稅再實施2年後落日、課稅持有年限仍維持2年,至於落日前的2年緩衝期和過渡期,財政部宜作好實價課稅的配套、稅率研議和立法,配合實價登錄,針對2年內買賣不動產獲利者,依實價課稅、取代現行奢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