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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住宅租金補貼條件限制全國最嚴?

發佈日期: 2013-07-16 瀏覽次數: 2859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市今年度住宅租金補貼條件限制竟是全國最嚴?市議員邱莉莉9日指出,家庭年所得從去年規定須低於95萬元,下修成今年的89萬元,不但是5都最嚴的標準,甚至比台灣省、金門縣與連江縣還低。她要求市府都發局能就實際情況反映,以免有限資源運用被「假平等」扭曲。


  市議員邱莉莉表示,102年度住宅補貼申請將於7月22日展開,其中尤以現金發放性質的租金補貼項目最受關注,根據營建署公布的分配戶數,今年全國共計25,000戶的租金補貼計劃辦理戶數,其中5都部分,新北市5,105戶最多,高雄市3,593戶、台北市3,325戶、台中市3,145戶,台南市分配戶數2,290戶雖比去年核定的1,977戶增加313戶,但仍是5都最少。


  邱莉莉指出,今年和往年最大差別出現在申請戶的家庭年所得限制,今年規定以台北市最寬鬆,不超過152萬即可提出申請,其次依序為新北市111萬元、台中市106萬元、高雄市96萬元,台南市今年的家庭年所得限制下修至89萬,不但是5都最嚴的標準,甚至比台灣省92萬元、金門縣和連江縣的92萬元還低,這是意味直轄市之一的台南市比台灣省與離島的開發程度還低?簡直脫離現實。


  邱莉莉表示,家庭總所得限制下修為89萬元,對於家庭成員較多的申請戶很明顯較為不利,由於歷年申請通過者不少都是此類型,預料今年限制門檻趨嚴,他們會在申請資格就被駁回,可能引發合理性的爭議。另外在每人每月平均收入的限制,台南市也是5都最嚴格,家戶每人平均不得超過35,854元,和台灣省相當,這些都是令人費解的所得限制算法。


  邱莉莉指出,營建署的認定有可能來自於台南市農業區地理範圍較廣,但如依人口居住密集度來說,原台南市加永康區就超過台南市一半人口,城鄉對租屋需求有不同差異,以去年來說,永華行政區申請的租金補貼申請戶為4,206戶,比民治行政區的3,653戶來得多就可見,如今以一致性的家庭年所得進行初步限制,會對市區租屋者不公平。


  邱莉莉說,過往營建署雖原則上以縣市範圍為家庭年所得區分標準,但還是有因地制宜的特別考量, 例如將合併前台北縣10個縣轄市與台北市標準列為相同,把鳳山市抽離原高雄縣與台灣省轄市並列,她希望都發局趕緊向營建署反映,勿在第一關就用不合理限制,擋掉真正需要幫助的弱勢者,以免受理申請後爭議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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