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動產又返還 奢侈稅怎麼算
發佈日期: 201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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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常詢問不動產銷售並完成移轉登記後,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買方返還不動產予賣方,是否應課徵奢侈稅?嗣後如賣方再出售該不動產應如何計算持有期間。 租屋、新竹租屋、套房出租網、新竹租套房、新竹市租房子、新竹租店面、飯店式大套房出租、新竹廠房出租、新竹辦公室出租、新竹租房網、新竹火車站新竹租屋子、新竹租屋族網、新竹租屋教育大學、科學園區、竹北租屋網、竹北租房子、竹北租房網、竹北市租套房、竹北租店面、竹北透天出租、竹北廠房出租、竹北市辦公室租屋、新竹租屋資訊、新竹市租屋、竹北租屋、住宅及商用租屋、外籍人仕租屋、房屋代管代租、租屋管理公司、套房管理、套房租屋管理、套房物業管理、台北租套房、租房網、租房子、租套房、租屋子、租店面、套房出租、台北租屋、台北租套房、台北市租房子、台北租店面、台北廠房出租、台北火車站租屋、台北租屋族網、台北租屋子、台北租屋資訊 相關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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