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總經費逼近6千億,錢從哪來?內政部:適度分配房地合一稅,也會從國庫撥款
發佈日期: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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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近日發布的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若照既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由政府直接興建12萬戶社宅,預估總經費將超過5,832億元,恐加劇政府未來的債務負擔。對此,內政部回應,為避免推動社宅政策而面臨財務困境,未來除會適時透過國庫撥補挹注經費缺口,也將會運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的分配,降低債務增加的風險。
最新發布的「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審計部指出,若照行政院在2017年核定的「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內容,由政府直接興建12萬戶社會住宅,以第一階段每戶平均工程經費約486萬元推估,所需總經費約為5,832億餘元,如該計畫所需經費無法以年度預算支應,勢必得辦理債務舉借,恐會加重政府未來的公共債務負擔。 對此,內政部表示,因社會住宅包含店舖、社福空間及停車位等附屬設施,如果單以每戶平均486萬元的興建成本,推估出12萬戶成本為5,832億元,有虛增住宅單元成本的疑慮。內政部認為社宅政策以財務為規劃核心,是為讓地方政府及住都中心興建社宅時不致面臨財務困境,未來將會適時由國庫撥補,或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的分配,挹注中央住宅基金缺口,並持續滾動檢討「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的補助款計算基準,確保社宅政策能照既定目標推動。 內政部強調,目前中央及地方興辦社宅,皆已考量財政負擔量能,規劃以融資方式籌措所需資金,藉由未來50至60年營運期租金收入挹注社宅興辦計畫;另面對各社宅主辦機關於興辦前期的資金需求,內政部也已報請行政院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一次修正計畫,未來初期推動社宅的所需經費,將由中央住宅基金支應及融資協助,中央也會配合營運期,透過補助非自償性經費、搭配租金收入的方式,協助地方政府清償欠款,並藉由拉長補助年期,避免中央住宅基金及國庫撥補短期間負擔過重,讓社宅政策在實務上、財務上長期穩健可行。 相關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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