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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限3戶 超過課重稅

發佈日期: 2014-05-15 瀏覽次數: 1981




【林巧雁╱台北報導】打擊囤房,四戶以上將加重房屋稅率,最高可採三點六趴,比現行一點二趴,高出三倍!財政部昨拍板,第四戶以上房屋稅將加重,財長張盛和昨在立院透露,非自住房屋定義草案已送至財委會,自住屋總戶數上限為三戶,第四戶以上適用非自住屋稅率一點五趴至三點六趴。財政部估計全國受影響戶數約三十萬戶。

立委賴士葆批評三戶自住屋太寬鬆,張盛和解釋,並非三戶都可適用自住屋稅率,必須三戶都沒有出租、無營業才行。


陳卓邦攝直系親屬算自住
張盛和強調,若三戶有出租或營業,也不能算自住屋,須課較高的非自住屋稅率一點五趴至三點六趴,只有自己與配偶、受扶養子女居住才算自住屋,不過若提供給成年子女或父母居住也算自住,每戶籍最多上限三戶,適用自住屋稅率百分之一點二。第四戶以上以非自住屋稅率課徵。
賦稅署長吳自心說,全國擁有兩棟以上房屋有兩百零七萬戶,如果自住屋限制上限為兩戶,受到影響的人更多。



投資客不痛不癢
根據財政部提供至去年底統計,目前全國有三戶以上有六十八萬多戶、四戶以上有近二十七萬八千戶,三戶中有些不全符合自住定義,或是因房屋折舊免房屋稅,因此估全國約三十萬戶須多繳稅。
根據財政部資料,擁有多棟房屋的民眾不算少,五棟以上超過十三萬多戶,有六棟屋的超過七萬人,七棟屋的超過四萬戶,八棟約三萬多戶,九棟房屋的仍有兩萬多戶,十棟以上的人有一萬六千多戶。房仲業者估計,投資客每棟房屋稅多繳幾千元不痛不癢,不過心中也很怕政府再加重打房力道。



被虧張盛和條款
立委薛凌詢問張盛和有幾棟房屋?張盛和回答:「三戶。」薛凌續問,自住屋總戶數上限三戶,是否為張自己所設的「張盛和條款」?張盛和解釋,他沒把自己考量在裡面,他雖有三棟房屋,但房屋太舊,本來就不用繳稅,已經好幾年沒有收到房屋稅的稅單了。目前房屋評定現值在十萬以下的房屋免房屋稅。


貸款成數暫不變
此外,立委們關心是否可限制公股銀貸款利率,張盛和表示,不會干預公股行庫的房貸利率,利率是自由化的,至於央行對於第二戶貸款成數本來就有限制在六成以下,要再降也可以。


自住屋定義新規定
●總戶數限制:全國3戶
●自住屋定義:
.本人、配偶、子女及直系親屬居住,須有居住事實
.可不過戶,給父母或已成年子女居住
●非自住屋定義:
.出租或營業使用
.第4戶以上
●稅率:
.自住屋1.2%
.非自住屋提高至1.5%∼3.6%
●受影響戶數:約30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