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押金返還居榜首
發佈日期: 201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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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7月是新鮮人謀職旺季,連帶推升租屋轉換潮,但根據調查,國內常見的租屋糾紛原因排行,以「押金返還」爭議最多,有31.7%受訪者與房東曾有過類似爭執;也有25.3%受訪者表示,曾遇「夏季用電加價收費」的不合理要求;第3名則為「黑心搬家公司巧立名目收費或是就地加價」。 業者表示,為確保屋況完整及屋內設備完好,房東預收1~2個月房租充作押金,屬於常見的租賃規定,當租約到期點交時,一旦發現設備毀損,便可從押金扣除修繕費用,但因為屋況毀損程度,多半由房東主觀認定,當雙方認知出現差異時,就容易造成押金扣除或返還糾紛。 就統計數據來看,「屋況或設備毀損,退租時押金返還爭議」居國內租屋糾紛排名首位,業者提醒,在簽訂租約入住前,針對屋內狀況、設備可事先拍照存證,並詳細載明租約中,例如地板、家具等,以免退租時遭到刁難而被扣錢。 同時可針對「押金返還方式」,建議一併載明清楚是現金或是匯款,並加註返還期限。 也有不少房東,會將每度電價計費拉高,除了將夏季高電價成本轉嫁給租客,在非夏季時節更賺取差價,形成變相加租,有25.3%的人就曾遇過此狀況。 據悉,目前坊間包租公每度電收費平均在4.5~6元,明顯高於台電的計費標準。房仲業者指出,合理的電價收費標準,應以總電錶級距收費乘以獨立電錶度數,租客可以自行試算是否有被房東超收電價的疑慮。 至於隨著工作異動而必須「提前退租解約」的比重,近期也相對偏高,房仲提醒,一定要留意合約是否有違約金問題,且房客至少應在1個月前,以簡訊或書面告知房東,以免屆時無法舉證提出解約時間而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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