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 五月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 201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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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陳文信╱台北報導】 內政部三月宣布開辦「以房養老」,經兩個月的全國巡迴說明並與地方政府洽談後,將由五月一日起公告受理,申請期限為期三個月,符合資格的長者,可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申請。 內政部試辦以房養老計畫,採「不動產逆向抵押」概念,符合資格的長者,可選擇將房子抵押給政府,政府再按長者性別、年齡及其不動產估價結果,精算出每月折現金額,讓長者以房養老。 內政部社會司表示,以房養老從今年五月一日至七月卅一日受理申請,符合資格老人可在受理期間,檢附申請書、國民身分證正本、最近一個月內建物及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各一份、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正本等文件,向地方政府社會局、處申請。 內政部表示,以房養老試辦對象鎖定在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同時不動產的價值不能超過社會救助法規定的中低收入戶標準。 社會司說,以掛號郵寄方式遞送申請資料者,若擔心證件正本遺失,可僅檢附影本,等專人到宅訪視時,再補證;若委託第三人辦理,受委託人需填委託書、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 社會司表示,試辦計畫人數至多一百人,如果三個月受理截止之後,發現符合申請民眾尚未額滿,將擇日再公告受理。 民眾對試辦方案有任何疑問,除直接詢問各縣市政府,也可撥打內政部社會福利諮詢服務專線一九五七,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至晚上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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