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自住呢?公寓遭騙改套房 苦主慘幫投客善後
發佈日期: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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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古屋交易熱絡,新屋主購買後往往都會重新裝修,然而裝修的目的到底是為了自住還是當包租公隔套出租,對原有住戶的影響天差地別,若是遇上只顧收租金,不願處理問題的投資客,更是苦不堪言。
一名網友發文,表示妻子娘家樓上幾年前賣出,新買家當初跟住戶們說是要跟女友自住,請大家不要擔心,但是後來才發現,竟是把公寓改成套房出租的投資客。抱怨,由於投資客不住在當地,租屋房客們半夜喧鬧或是亂丟垃圾,甚至房屋漏水,投資客的處理態度都很消極被動,也不與住戶們聯絡,變成住戶幫他善後,投資客爽爽收租金,讓人困擾不已。 為了避免不當裝修隔套影響到其他住戶權益,雙北市裝修隔套,除了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還要取得「直下層同意書」,也就是「樓下同意書」。凡是增設2間以上廁所或浴室,就必須經過樓下所有權人同意,同意書需要寫明變更後的總間數,住戶可以依此判斷是自住或是隔套出租。 不過官方公版的同意書上並不需要闡明裝修目的,也沒有要求附上裝修平面圖,因此越來越多不肖投資客「說一套做一套」,取巧不註明浴廁總數,等到住戶們發現時,即使想提告詐欺,也因為難以舉證而不利判決。 因此,遇到新屋主來協商裝修事宜時,若對方要求簽「直下同意書」,最好請屋主提出裝修平面圖,確認裝修目的是自住還是隔套。若是僅增設1間廁所或浴室,雖不需要取得直下同意書,但仍須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住戶可在施工期間確認是否有張貼許可證,若屋主拿不出許可證,就是違法裝修,可向相關單位檢舉。竣工後若是屋主沒有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屬於非法套房,也可向相關單位檢舉。 相關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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