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新豪宅 國稅局大查稅
發佈日期: 201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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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房屋總經理陳建慶表示,今年以來,該公司持續被稅捐單位調用客戶的成交資料,而且有不少客戶也都被通知補交房屋買賣交易所得稅,顯示政府不僅對房屋交易課奢侈稅、實價登錄,同時已在實施豪宅的「實價課稅」了! 據初步了解,約了8成的客戶都已被通知補稅,歸納這些通知補繳稅的客戶,這些被查的個案,幾乎都是屬於5年內新成屋,交易金額都屬於較大額約5、6千萬元的案件。 其中,某個案是出售金額約1.2億元,扣除成本約賺了3,600多萬元,該民眾以「財政部每年發布的財產交易所得稅標準」來計算應稅所得,由於該房地產坐落在台北市大安區,所以用48%的評定稅率計算,因此,客戶原本只交了134萬元,但是,在稅捐單位向房仲業者調交易資料之後,該客戶最後還得再補交270多萬元。 陳建慶說,雖然在每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對於房屋買賣的「財產交易所得」可以用實際價格扣除成本以及移轉費用再乘上「出售時建物所占總現值比例」,算出實際財產交易所得。 不過,多數的民眾都會用評定稅率來申報,因為用財政部公布的評定稅率所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會比較低。 一般房屋交易可以分為土地現值以及建物建值,只要是建物現值占總現值的比例愈高者,所需要繳交的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金額就會愈高,根據大師房屋統計,在目前豪宅中,建物現值占總價比高於3成以上者有仁愛一品(39%)、元大一品苑(30%)、勤美璞真(46%)、吾疆(40%)。 會計師即表示,房地產「評定稅率」只能適用在「無法提出房產買賣相關明文件」,若是可以取得,民眾還得誠實用實際價格扣除成本以及移轉費用來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否則稅捐單位還是查得到。 稅捐單位查房地產買賣交易,會計師說,其實,早在2年前課徵奢侈稅時,相關單位已擬好了「奢侈稅實價課稅的查核作業要點」,在該規定中,稅捐稽徵機關為了查稅所需,可以向房仲業、地政士調閱納稅義務人的不動產成交價格資料。所以,近1年稅捐單位向各房仲業以及建設公司調資料,只是根據該查核要點進行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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