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出租 與爸媽同住
發佈日期: 20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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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3年來,單身的荷銀副總李以仁,陸續在北市買了2戶房子,自己和父母同住,這2戶房子一戶已出租、一戶招租中,每個月的房貸本息支出,除了薪水支應,就是靠租金收入補貼。
第一戶房子是自己工作多年,儲備一筆款項做自備款,在3年前買進的,目前出租,第二戶房子是去年買進,當時,賣出一些股票和基金做自備款,再買一戶,2戶都鄰近捷運站。
李以仁說,其實,持有房子的房貸負擔頗重,只是,在資金配置上,在優質地段買房子,還是很不錯的方式。
即使這2戶房子,距離工作地點較近,李以仁買屋以後,還是選擇和父母同住、2戶房子出租,吃住爸媽資助,自己省下開支、還可增加租金收入。
李以仁說,買房置產和投資股票不同,不會有買到地雷公司、股票下市的風險,只要選取良好的地點,具有增值潛力的地區地段,經濟景氣如何變化,都還是會有一定的價值。
針對社會新鮮人起薪低、物價高,李以仁說,自己一定要覺悟,克制不當消費的慾望,只有節衣縮食、開源節流,才能累積財富。 來源: 相關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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