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包租公求保障 住宅火險 不能省
發佈日期: 200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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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把房子出租給人,是一項不錯的投資,但最怕的就是火災發生時的財產損失與賠償責任,花點錢保住宅火險,對房東較有保障。
國泰世紀產險公關科長陳家祥說,通常會投保住宅火險及地震基本保險的人,都是申請房貸時,因銀行為了保障債權,才要屋主投保。
屋主多半是抱著順便投保的被動心態,所以很多人繳清房貸後,保險也就跟著中斷。然而,國內公寓大樓的建築設計,常連棟而建,這對房東族群來說,若自家或鄰居的房子發生電線走火等意外,很容易就殃及住戶,房東因此必須負起賠償責任,為房子買個保險,房東自己也較有保障。
投保的保額則以建築物本身的造價成本,加上裝潢成本估算,或參考產險公會提供的「住宅建物造價參考表」。 資料來源: 相關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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