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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車道屬於公設 公平會罰瓏山林1千萬

發佈日期: 2011-06-23 瀏覽次數: 1899

  【中國時報�朱芳瑤、王莫昀�台北】建商瓏山林公司位於新北市汐止的建案「瓏山林長堤」,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未註明車道為公共設施,直到交屋時,才將車道面積分給住戶,並要求住戶補交價款,估計獲得至少一億元的不當利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為瓏山林隱匿交易資訊,違反公平法,昨開罰一千萬元。

  瓏山林法律顧問張毓桓指出,瓏山林並未欺罔、刻意隱瞞,將會提起訴願。

  今年一月,瓏山林才因「瓏山林藝術館」建案被罰一千二百萬元,創公平會罰建商的最高金額。此次瓏山林二度遭罰,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表示,兩案的「違法結構」一致。

  「瓏山林長堤」總共四百二十一戶,其中,預售屋有二百六十九戶,均已完成交屋,每坪價格約廿一萬元。

  公平會係在今年二月接獲該社區住戶檢舉,並展開調查,發現「瓏山林長堤」的房屋買賣契約書,一開始未註明共用部分包含車道,最後要交屋時,瓏山林卻又指車道屬公共空間,應由全體購屋人一同分攤,每位住戶的權狀登記坪數因此增加。

  公平會指出,瓏山林並依照當初預售買賣契約中的約定,對於登記面積增加超過一%的部分,要求住戶補足價款;每戶需補繳的金額不一,視其房屋坪數及分攤的車道面積而定,總計建商的不法獲利在一億至一億五千萬元之間。

  公平會以瓏山林隱匿重要交易資訊,藉此獲取高額不法利益為由開罰一千萬元。孫立群說,此為行政罰,住戶另可對建商提出訴訟。

  公平會呼籲消費者購買預售屋時,應詳細檢閱買賣契約書的內容,包括各項公共設施面積、種類及共用部分的分配;交屋時也要檢視建物坪數、公設項目是否與原訂契約相符,若建商要求補交價款,一定要釐清原因。

  瓏山林法律顧問張毓桓指出,當初預售時並未明文登記,後來在總登記持分時,代書認為要避免車道持分,只算在買車位客戶的持分上,未來社區若進行檢修,恐發生有車位住戶,不讓未買車位住戶進入車道,進而引發糾紛,並建議由全體住戶持分,才採用此持分方式。惟在新版不動產買賣契約範圍已修訂,要求清楚列出公設持分下,未來這類糾紛可望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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