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 租金補貼 7月5日起申請
發佈日期: 201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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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5日電)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今年度「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7月5日開始受理申請,至8月15日止。 營建署表示,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除可與財政部辦理的「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新台幣500萬元額度)搭配使用,償還年限也延長為30年(其中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可減輕有購屋需求民眾每月攤還房屋貸款本息負擔。 營建署表示,這項方案是協助中低收入戶解決居住問題,申請資格限制家庭年收入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須低於一定金額以下。 以台北市為例,家庭年收入低於 158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 5萬1779元,即符合申請條件;新北市則是家庭年收入低於 158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4萬1412元。 營建署指出,受理申請期間,設有諮詢專線(02)21927171,6月22日起提供專人諮詢服務,如有相關問題也可洽詢。
住宅補助七月起 把握機會別錯過【網路地產王/綜合】 房市利多又來了!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每年推動的「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今年度受理申請時間預計為7月初至8月中旬。 營建署表示,租金補貼提供每戶每月最高補貼租金新台幣3600元,補貼期間為1年;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220萬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償還年限最長30年,其中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提供80萬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償還年限最長15年。 住宅補貼從民國96年開辦,不過,今年與往年不同的部分是,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與財政部辦理「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的500萬元額度搭配使用,減輕民眾購屋負擔。 為積極協助弱勢家庭解決居住問題,申請家庭成員具列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單親、重大傷病者、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或申請人為65歲以上老人,評點時將酌予加分且適用第一類優惠利率機動調整,比第二類一般戶的優惠利率少0.575個百分點。 營建署指出,今年租金申請戶數額度為2萬4000戶、購屋貸款為1萬戶、修繕住宅貸款為5000戶,預計7月開始受理至8月中旬,須2至3個月進行審查。營建署進一步指出,5月邀集縣市政府及學者專家討論有關租金補貼額度是否依城鄉差距而不同,縣市政府多希望維持現狀;學者專家則認為應考慮其他因素,如家庭因素或年收入調整。 相關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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