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學問大 四招教你愈換愈開心
發佈日期: 20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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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換屋族群而言, 首先應採取「先賣後買」策略,除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資金壓力,如果真的房子賣掉、暫時還找不到新屋,更可向買方協調交屋時間,看看是否能夠使用「售後回租」的方式,先租住原屋一段時間,等新屋入手再搬家,免去青黃不接時期的不便。 第二,既然是換屋,代表有更充足的財力,應慎選地段。 第三,應選擇具有潛在增值空間的地段,也就是具抗跌性的房子。 第四,善用重購退稅。 (所謂重購退稅,土地稅法規定,只要在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二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先前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所繳交的土地增值稅就可以申請退回。先買後賣的情形也可以適用重購退稅。簡單來說,即新買的房子的土地公告現值,大於原來持有的房子的公告現值時,就能夠把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退回,這就需要房仲業者幫忙找尋公告現值較原屋高的房子,而且一生之中不限次數,換屋族群應善加利用。) 相關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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