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放心出租 房客安心居住 產業用心經營 內政部研訂「住宅租賃發展條例」草案共創三贏
發佈日期: 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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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租賃雙方權益、健全租賃市場發展,內政部於今(23)日部務會報通過「住宅租賃發展條例」草案,近日將報送行政院審查,希望在本會期送進立法院審議,儘速完成立法。草案內容已針對房東、房客及產業在住宅租賃市場所遭遇的問題,提出應對措施,包含:強化租賃關係保障、引入非營利團體協助租賃事務處理、加強租賃爭議處理管道、提供房東租稅優惠、建立租賃專業服務制度等,以期讓房東出租放心、房客居住安心、產業經營用心,共創三贏局面。 內政部表示,保障民眾租賃住宅權益,是內政部一直持續努力的重要目標,國人因居住或就學因素有租賃需求者估計約有285萬人,約涵蓋臺灣總人口八分之一,為引導整體住宅租賃健全發展,讓住宅政策更為周延完善,內政部進一步推動「住宅租賃發展條例」草案。該草案的立法內容,主要包含下列五大面向: 一、 租賃關係有保障:現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為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所定義之消費關係,仍有部分住宅租賃契約未受其保障,故本條例授權得增訂「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將整體涵蓋多數租賃行為,提供租賃雙方更全面性的保障。此外,更進一步要求提供刊登廣告的媒體經營者應負起查證的責任,如廣告面積、屋齡、樓層別及法定主要用途等,確保房客得以獲得正確資訊,進而簽訂公平對等的租賃契約。 二、 住宅租賃有幫手:租賃當事人得選擇加入出租人或承租人之非營利團體,利用團體內部提供的互助機制,分享專業經營經驗及面對糾紛處理協商技巧、教育訓練課程培力等,降低處理租賃事務成本及取得可信賴的諮詢處理管道,成為租賃當事人處理租賃大小事的得力幫手。 三、 爭議處理有管道:由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進行爭議調處,並考量租賃糾紛涉及金額較低,提供免收調處費用的服務,由政府扮演公正專業的第三人角色,協助人民確保租賃權益。 四、 委託經營有利多:鼓勵個人房東將持有房屋透過專業經營者代管或出租予專業經營者後轉租,享受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相關租稅優惠,讓個人房東能減輕經營負擔及獲得穩定收益,活絡住宅租賃市場。 五、 專業服務有制度:訂定租賃住宅服務業與業務規範,並要求服務人員取得專業證照,以強化租賃住宅服務業制度及服務品質,建構房東放心出租及房客安心居住之專業租賃服務制度。 最後,內政部也補充,本條例的推動還須要搭配相關配套措施及子法,內政部將持續積極辦理,以落實對民眾租賃權益之保障。
106-02-23 16:50 PM 地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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