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或租賃後 應記得辦理用水名義變更
發佈日期: 20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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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用水爭議,台灣自來水公司提醒民眾,房屋買賣或租賃後記得辦理名義變更!
自來水公司總管理處營業處表示,一般民眾買賣房屋通常只注意房屋、土地的產權移轉,卻忽略自來水的用戶名義也要變更。營業處處長王國堅提醒民眾,為了維護前後用水人的權利義務,一定要注意在房屋買賣或租賃後應儘速辦理過戶。
王國堅強調,辦理過戶時要注意申請過戶應由前、後兩位用戶會同申請,繳清應繳各費。完成這些手續後接手的用戶得單獨申請,但是應當承擔前用戶的一切義務,接手的用戶不願承擔時,可以按照新設方式辦理。不過,先前的用戶如果在6個月內提出異議,水公司可以取消接手用戶的過戶權。
如果要變更公司名義,王國堅說,必須蓋妥公司大、小章,由水公司服務人員到主管機關網站查核相關登記資料,資料核對沒有錯誤後受理,還得附上申請人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一般用戶則必須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水公司營業處表示,有任何用水疑問,台水竭誠為用戶服務,有問題可向水公司當地各服務(營運)所接洽。 相關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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