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森新聞
都花了大錢買房子,提醒您一定要仔細看買屋契約,因為有建商玩文字遊戲打迷糊仗,硬是讓屋主無故少了幾坪。
新北市有一名陳姓男子三年前砸一千多萬元向建商購買捷運共購宅,交屋後才發現,實際土地面積比合約少了0.078坪,提告索賠,但建商卻跟他說合約提及房屋面積,當時寫的是「約」29.46坪,而不是「共」幾坪,拒絕賠償,因為他們認為既然買家簽約了,就表示同意有這樣的容許誤差。
對此台北地院認定房子的坪數沒有模糊空間,確實有短少建商就該賠償9.9萬元價差,但如果碰上這種情況到底該怎麼自保,專家建議應該拿尺量圖防止坪數被偷,重點在合約內容,也應該要求註名誤差範圍,如果買的是預售屋事後也要確認,只要建商稍微更動內容,就是損害權益。
這是近幾年很夯的捷運共構宅,標榜著一下樓就能坐捷運,好方便,很多人看中交通便利性花錢購買,但新北市的陳先生卻因此上法院打官司,因為陳先生交屋後發現房子的土地持分面積和原本說的不一樣,短少0.078坪,一狀告上法院,一般人對坪數大小可能沒有概念,詢問建築師後,180公分X180公分就是一坪的大小,而陳先生短少的0.078坪這麼小的區域他居然能發現,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但其實是因為交屋時,陳先生拿到的土地權狀上標明17.33平方公尺,但和建商的買賣合約是17.59平方公尺,少了0.26平方公尺,換算下來少了0.078坪。
而建商的說法,認為合約內寫的是「約」幾坪,並不是「共」幾坪,所以代表買家簽約時就同意容許「部分調整誤差」,但法官不接受建商的解釋,認定給消費者的土地明明就少0.078坪,判定建商須賠償陳姓屋主9.9萬元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