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修屋出租 半年僅成功10件
發佈日期: 201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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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姿羽╱綜合報導】政府提供修繕補助,希望屋主釋出空閒住宅到租屋市場,但民眾卻興趣缺缺。台中市政府去年推「空閒住宅修繕補貼」僅核准11案,營建署協助成立的「租屋資訊網」經過半年,目前6縣市只成功媒合10件。學者表示,單靠修繕補助難以成為屋主出租空閒住宅的誘因。 去年中市府主計處「活絡台中市閒置住宅市場與購屋選擇」民意調查顯示,有第2戶以上閒置住宅不願出租的原因,屋況不佳佔72.4%居首。因此中市府釋出補助額度上限30萬元的利多,吸引房東修繕後出租,都發局住宅管理科科長朱文彬表示,今年更放寬申請條件,閒置時間從半年縮為2個月。
政府租屋修繕補助「改稅率才是重點」 台中市「空閒住宅修繕補貼」今年5月1日開放申請,屋主申請時須提出修繕項目並預估租金,且未來至少3年以低於市價的租金優先出租給弱勢家庭。 同是補助房東修繕費用的營建署租屋資訊網,去年10月成立,現有雙北市、台中市、雲林縣、台南市和高雄市響應,雖然政府釋出免刊登費、租屋修繕,以及替弱勢房客代墊租金等措施,房東仍不願埋單,各縣市目前刊登物件數均不超過20件。 「修繕補助是其次,修改稅率才是重點。」德明財經大學副教授花敬群表示,房東出租行為若曝光,每年增加得稅費多半大於政府修繕補貼,所以政策才會成效不彰。 他建議,除了房屋稅、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租金所得也須以最低稅率分離課稅,並訂定住宅租賃條例管控租屋市場,「有專法限制,這塊產業才發展得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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