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比一比/大同、淡水區 租不如買
發佈日期: 20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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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 房仲業依據內政部實價網資訊計算大台北房貸與租金比,以二十坪住宅為例,發現大同區、淡水區分別是台北市、新北市房貸與租金比較趨近的行政區,顯示購屋每月房貸負擔與租金支出相去不遠,買比租相較划算。 根據實價網資訊,北市大同區住宅每坪均價約四十九.七萬元、每月每坪租金約一五八一元。購買一戶二十坪住宅,購屋總價約九九四萬元,假設貸款八成、每月房貸約三.九八萬元;在該區租一戶二十坪住宅,每月租金約三.一六萬元,只比房貸少八千元出頭,租金房貸比約○.七九倍,若依「有土斯有財」觀念,買比租划算。 北市租金房貸比差距最大的是大安區,租金房貸比約○.三九倍。 新北市淡水的租金房貸比約○.六四倍,是新北落差最小的行政區,區域內二十坪房屋總價不到五百萬元、貸款金額也低,租金及房貸費用僅差約六一三七元。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租金房貸比數值越大,顯示租屋的錢幾乎足以負擔房貸,代表買比租划算;反之,數值越小,代表租金偏低或房價偏高,租較買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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