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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住房屋稅 囤房空屋「雙打」

發佈日期: 2014-04-25 瀏覽次數: 2615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王孟倫/台北報導〕財政部長張盛和昨表示,目前雖無「空屋稅」的法源,但此次「房屋稅條例」修法後,可以將空屋稅的概念納入,對於建商及投資客手上的空餘屋或保留戶,地方政府可將房屋稅提高到三.六%。

立院財委會日前初審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將非自住房屋稅由一.二%至二%提高為一.五%至三.六%。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昨在財委會質詢,是否也應開徵「空地稅」及「空屋稅」?

張盛和表示,目前「空地稅」已有法源,權限在地方,但只有嘉義縣要開徵。至於「空屋稅」則沒有法源,但財委會初審通過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可以將空屋稅的概念放進去,自住房屋一定要有居住的事實,有房子不住就是非自住,稅率應該高一點,地方政府可以訂三.六%的稅率。

「房價兩年內跌三成」效應

金管會將要求國銀壓力測試

另,對於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說「房價兩年內跌三成」引發的效應,金管會下週將要求國銀再次進行「壓力測試」,包括當房價下跌三成、利率提高時,本國銀行是否撐得住。

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指出,目前國銀體質健全,過去曾壓力測試,房價若跌兩成也不會有問題,但當時並未設定房價跌三成,所以要趕快來完成這樣的測試。

張盛和則在立院答詢表示,「房價兩年內跌三成」根本做不到;他強調,房價趨勢應該是平緩往下,預期心理就可以消除,兩年跌三成是快速下跌,那就是「房價懸崖」。

他也重申將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雖然過去失敗五次,這次也才第六次而已,預計暑假召開座談會,廣聽各界的意見,尋求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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