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交易稽查 21件都不合格
發佈日期: 20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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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預售屋買賣糾紛屢見不鮮,台北市政府首度聯合稽查預售屋交易,昨公布稽查結果,二十一件建案竟無一件符合規定、不合格率百分之百;其中以定型化契約違規最嚴重七成六,樣品屋違法七件,但最受關注的紅單轉讓卻沒查到違規。 北市地政局、法務局、建築管理工程處聯合財政部國稅局,在上月十一日至二十七日查核二十一件預售屋建案;稽查項目包括委託代銷、廣告、紅單銷售情形、定型化契約及樣品屋等。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昨說:「第一次聯合稽查竟然沒有一件完全符合規定,令人驚訝。」 定型化契約違規最嚴重 地政局副局長潘玉女說,稽查代銷業務十六件不合格,以預售屋委託代銷業未辦理經紀人到職備查最多,經理人應將手中代辦銷售建案相關資料送到地政局查核,才得以監督;其他如定金或已簽約未指派經紀人簽章等,發函限期改善,也發現廣告未註明名稱六件,各罰六萬元至三十萬元。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則說,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有十六件違規,如未揭示雨遮等附屬建物面積,以及審閱期無賣方簽名,代表代銷業或建商沒給消費者足夠審閱契約時間,恐因不了解而喪失權益,缺失項目已要求限改,逾期未改罰處兩萬元至十萬元。 最令人詬病房價炒作的紅單轉讓,張金鶚說,此次未查到,將持續稽查。目前最重要的是預售屋價格透明,呼籲中央儘速修法,讓預售屋的實價登錄在買賣契約簽訂後三十天內申報,避免開價與成交價落差大。 張金鶚也提到,中央修法其實緩不濟急,考慮由市府訂定行政規範,召集市府相關局處開會研究,訂定「預售屋銷售規範」具體約束。 建管處針對樣品屋進行稽查,處長張剛維說,共七件樣品屋違規,多為「甲案乙賣」情形;張剛維說,未來將每季定期巡檢查核樣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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