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屋所得標準 新北市全面調升
發佈日期: 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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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去年賣房拿不出成本證明的民眾,稅負要變重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昨(18)日表示,針對未出示買賣交易價格的售屋案件,將部分調升售屋所得課稅比率;其中,新北市全區調升,淡水及五股一口氣調升9個百分點,是全國調幅最高的地區。 官員表示,凡是去年出售房屋卻拿不出成本證明的民眾,可採用最新的個人售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依據房屋評定現值的百分率估算稅額,由於近年來台北市、新北市房價持續高漲,該標準已逐年往上調整。 北區國稅局表示,轄區內的新北、桃園及金門等縣市,因各項交通建設陸續完工,或升格為準直轄市等因素,房地產價格明顯上漲,因此調高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北區國稅局指出,以新北市為例,去年在新北市各區賣房的民眾,今年5月報稅時,如果未舉證買進成本及出售價格,則必須依據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以房屋評定現值的14%至33%,申報綜合所得稅。 其中,房市交易熱區的淡水及五股區,自今年起,課稅比率由14%一舉調升至23%,不僅是新北市轄區課稅最重的區域,高達9個百分點的調幅,也是全國增稅最多的區域,後續效應備受外界關注。 至於板橋、新店及三重等8行政區,金山、萬里等12行政區,以及三峽、深坑及八里等地區,售屋課稅比率一律調升5個百分點;而板橋、新店等8個行政區,將按房屋評定現值的33%課稅,在新北市中課稅比率最高。 桃園縣因在航空城計畫、機場捷運及高鐵特定區開發等重大公共建設的帶動下,帶動當地房價上漲,今年起也調升售屋所得的課稅比率,調幅自1%至8%不等,其中以八德、蘆竹由12%調升至20%,調幅最高。 另外,受惠於小三通開放陸客觀光,加上金門工商休閒園區的發展、社會福利良好等因素,金門縣各區也在這波調整之列,將按房屋評定現值的12%課稅,調增幅度為4個百分點。 財政部強調,今年起新增豪宅成交金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售屋所得。台北市或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在8千萬元以上,其他縣市成交金額在5千萬元以上的案件,即使售屋者不提出房屋取得成本,國稅局也能按實際售價,依房屋實際收入的15%計算出售房屋的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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