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20歲在外租屋 簽約具法律效力
發佈日期: 2012-07-21
瀏覽次數: 2868
房東若在意 可要求法定代理人承認契約【蘋果日報/顏嘉瑩╱台北報導】暑假來臨,有些大學新鮮人要到外地租屋,但大學新鮮人年齡多數未達《民法》中規定成年的20歲,若自行與房東簽約是否具法律效力?專家表示,學生在外租屋屬一般常態,可以不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就與房東簽約,但若房東在意,也有1個月以上的時間,要求法定代理人承認租賃契約,否則可視為租約無效。 根據《民法》規定,滿20歲才算成年,具有完整的行為能力,能獨立完成有效的法律行為。而《民法》第79條提到:「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定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限期催告法定代理人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表示,法律為保障未成年人,在《民法》第77條提到,「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之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目前大學生校外租屋的情形愈來愈普遍,為日常生活所必須,因此不在限制內。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指出,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簽訂租賃契約,不論是在事前或事後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其簽訂的契約跟其他成年人一樣完整有效,房東也不能主張簽約人因《民法》規定尚未成年,而認為契約效力有瑕疵。 馮麗芳表示,法律另有規定,房東可定1個月以上的時間催告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要求法定代理人在限期內回答有無同意此租賃契約,如果法定代理人在限期內未回覆,法律就視法定代理人不同意,租賃契約則可視為無效。 提供同意書避免糾紛 如果大學生擔心日後糾紛,與房東簽約時可主動提供法定代理人的書面同意書,若發生租屋問題,訴諸法律時也比較站得住腳。 未成年租屋注意事項★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在外租屋,其簽定之合約具有法律效力 租屋、新竹租屋、套房出租網、新竹租套房、新竹市租房子、新竹租店面、飯店式大套房出租、新竹廠房出租、新竹辦公室出租、新竹租房網、新竹火車站新竹租屋子、新竹租屋族網、新竹租屋教育大學、科學園區、竹北租屋網、竹北租房子、竹北租房網、竹北市租套房、竹北租店面、竹北透天出租、竹北廠房出租、竹北市辦公室租屋、新竹租屋資訊、新竹市租屋、竹北租屋、住宅及商用租屋、外籍人仕租屋、房屋代管代租、租屋管理公司、套房管理、套房租屋管理、套房物業管理、台北租套房、租房網、租房子、租套房、租屋子、租店面、套房出租、台北租屋、台北租套房、台北市租房子、台北租店面、台北廠房出租、台北火車站租屋、台北租屋族網、台北租屋子、台北租屋資訊 相關新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