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還不出 4招求通融
發佈日期: 200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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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還不出 4招求通融 更新日期:
2008/05/22 04:33李國煌台北報導 隨著房貸利率緩步調升,只繳利息錢的寬限,相繼到期,近來,手頭据拮、繳不起房貸的民眾,逐漸增加,銀行主管建議,主動找銀行商量,4招求通融,度過緊俏難關。
銀行人員說,近來,無力還款的房貸戶,愈來愈多,碰到手頭緊、還不出錢的時候,最重要的是,主動和銀行商量,透過4種方式解決。
1、延長寬限期。不少房貸戶貸款之初,適用2、3年的寬限期,1個月只要付1萬多元的利息,寬限期一過,本金要一起償還,變成每個月要付2萬、3萬。
2、延長還款期限。本來房貸分成20年攤還,還款4年、5年之後,碰到無力還款的情形,可以和銀行討論,將剩下的10餘年還款期,再延長為20年。
3、拉長還款間隔期間。銀行房貸主管指出,有些客戶每個月應繳2萬元,由於工作變動,開支增加、收入變少,手頭變得比較緊,這種情況下,也可以和銀行商量,2個月、或是3個月還一次款,每次還款金額還是2萬元。只是,還的錢再少,至少要能夠支付利息錢的部分。
4、要求銀行降低利率。銀行主管指出,有些客戶即使2個月、3個月才還一次款,但是,還是無法負擔,而且,所繳的金額還不夠支付每個月的利息錢。這種情況下,客戶可以商請銀行降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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