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要雙贏 合約講詳細
發佈日期: 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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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高不可攀,相較之下租屋就顯得親民許多,這也讓很多房東看好租屋的商機,前進租屋市場,雖然租金不高,投資報酬率也低,但有總比沒有好,且多了人看房子,也比較安心。房仲業者提醒,想當房東要特別注意合約問題,避免相關糾紛鬧得不愉快。
注意簽約過程 留心房產被騙
租屋詐騙這幾年越來越多,過去頂多是房客假裝屋主騙取訂金,金額都不大,但日前曾有詐騙集團要求房東攜帶權狀與身分證公證租約,趁著房東不注意狸貓換太子,再偷偷將房屋盜賣的案例,就值得房東們多注意。
這種情形多發生在沒有設定的房屋,不必多一個塗銷步驟,只要偽造身分證,加上內神通外鬼,就可能發生這種事情。因此建議房東如果要公證,可選擇法院或是有口碑的公證人,並且過程中多小心謹慎,就可以避免狀況發生。
規約明定條件,租屋才能雙贏
租屋時最好將規定都明列於合約中,萬一發生糾紛比較有依據可循,不少謹慎的房東甚至會將附加的傢俱一一載明,等到房客搬離後再盤點,對於房東本身又更有保障。此外,租約公證雖然會增加所得稅的負擔,但因為有法可循,萬一發生糾紛時可以作為舉證,也不失為是一個保障雙方的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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