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利率

每月房貸 不宜逾家庭收入四成

發佈日期: 2009-10-19 瀏覽次數: 3360

每月房貸 不宜逾家庭收入四成

 

因為看好不動產市場,部分高資產戶大手筆投入房地產,卻因為金融海嘯發生而造成財務困境,甚至得尋求銀行的財務健診服務,銀行業者提醒,無論所得高低,每月房貸負擔,最好能控制在家庭收入的三至四成間,以避免因收入減少而無力負擔房貸。

 

近年來銀行業者提供民眾的理財、理債診斷服務,外界一般印象多認為是所得低、負債高的客戶,才有類似的需求,高資產客戶因為「錢滾錢」,投資收益也較一般小額投資人高,更不會有負債的理債需求。

 

不過,銀行業者發現,自去年開始,因為全球金融風暴肆虐,企業界放無薪假甚至開始裁員,部分高所得者月收入銳減,如果又同時背負龐大的貸款壓力,或因為家庭支出偏高,立即面臨週轉不靈的窘境。

 

例如中國信託就曾接獲一對高所得鄭姓夫妻要求協助的請求,夫婦兩人年紀約35歲,都擁有令人稱羨的工作,月收入合計高達30萬元(這個金額甚至已是部分較低收入人家一整年所得的金額),但兩夫妻竟因為全球金融風暴而出現入不敷出的窘竟。

 

中國信託表示,原因出在鄭姓夫婦兩年前因為看好台中地區的不動產市場,大手筆投資了台中市的七期重劃區內豪宅,雖然自備500萬元現金,但也必須向銀行再辦理1,500萬元房貸;加上本身的自用住宅還有200萬元貸款未清償,結果夫婦倆每月應繳的房貸就高達八萬元。

 

中國信託指出,鄭姓夫婦還有兩個就讀私立學校的年幼子女,基本的學費負擔已不低,另外,還要支付包括學鋼琴、英文、安親班課輔等許多額外費用,平均一個月負擔達三萬元;同時每月固定要繳交保險費五萬元,及日常生活開支五萬元。

 

儘管每月支出不低,但鄭姓夫婦原本每月都還有餘力做定期定額基金投資,幫子女累積教育基金與自己的退休金;就因為去年的金融海嘯後,兩人突然遭到減薪,月所得少掉三分之一,僅剩20萬元,也立即就出現週轉不過來的情況。

 

所幸夫婦兩人有100萬元存款、市價100萬元的上市股票,以及200萬元的共同基金;理專建議,除了保留現金100萬元的部位,以提供作為緊急預備金,如果繳交房貸已有困難,建議先將豪宅停損賣出;同時應提高夫妻兩人的壽險保障;至於每月定期定額投資盡可能不中斷,不得已可能只有延後退休年期。

 

上海銀行也提醒民眾,無論家庭所得高低,建議房貸每月負擔最好控制在家庭收入的三至四成之間,以避免因所得突然減少,或是新的其他支出增加,立即造成無力支付房貸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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