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可節稅 社會住宅優惠更多
發佈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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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照過來,還在靠自己貼文招租、自己打點房客大小事嗎?高雄國稅局表示,政府為鼓勵個人房東將房屋出租並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現在若是將房屋交給政府指定業者包租代管或經營社會住宅,每月房租收入最高可以享有1萬元免稅額度、1萬元以上也有六成租金可以歸為成本,不用課稅。
依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個人房東委託包租代管業者經營住宅,且契約時間達一年以上,每屋每月最高可享6000元免稅額。 官員指出,像這種單純的住宅包租代管,如果每屋每月房租在6000元至2萬元以內,可以用53%計算必要成本,也就是對房東而言,如果每屋房租不超過2萬元,除了免稅額之外,整整1萬元房租收入當中,就有5300元不用課稅。 官員表示,如果每月房租收到超過2萬元以上的部分,免稅額度就比較少一點,要用43%計算必要成本,這個比率可能會隨物價及政策調整,不過今年五月申報2019年綜合所得稅時,房東們目前還是依這個比率來計算。 以上的計算方式適用一般的住宅包租代管,但如果是經營社會住宅或是公益事業,優惠額度又更高。官員表示,透過政府指定的「租屋服務事業」包租或代管,不論是提供居住、長期照顧服務、身心障礙服務、托育服務或幼兒園使用,於出租期間所獲租金收入,每屋每月租金免稅額更達到1萬元。 官員表示,房東讓公益服務事業進行包租代管,超過1萬元部分,必要損耗及費用,全部都只要以60%計算,也就是說不管租金收多少,都有至少六成不用課稅。 用實際的案例試算,假設房東自己出租,沒有找包租代管,每個月房租收3萬元,減除必要費用43%,就會有1萬7100元應稅所得。 假設這位房東找普通的包租代管業者,每月租金同樣是3萬元,但是計算上就可以先減掉6000元不課稅,6000元至2萬元部分有53%是成本不課稅,算下來只有6580元要課稅;2萬元以上則用43%算成本,5700元要課稅。計算下來,房東同樣收3萬元房租,找包租代管業者,每月房租只有1萬2280元要課稅。 最後,如果這位房東把房子交給合格業者經營社會住宅或是公益事業,3萬房租收入中,首先就有1萬不用課稅;剩下來的2萬,又有60%可以作為成本,就等於每個月3萬元的房租,只有8000元要課稅。 官員提醒,房東或房客都可以透過網路,到內政部查詢合格「租屋服務事業」、「租賃住宅服務業」的業者清單。 相關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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