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租約糾紛 交通局開出罰單
發佈日期: 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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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
中區自由路立體停車場爆發租約糾紛,業者不滿租金調高三倍,抨擊市府帶頭助漲,並對交通局日前欲強制接管的動作提告。交通局則表示,續約租金根據停車率調整,是合理的價格,由於租約已到期,針對業者仍繼續收費,該局已開出罰單。
紅典建設五年前承租自由路立體停車場,並投資十二億元,把二期停車場改建為日曜天地及智選假日飯店,一期除做為商場與飯店的停車場,也對外營業,一期停車場租約至今年八月卅一日期滿,業者打算續租,但交通局將租金從一千六百多萬元漲到五千一百萬元,引發業者不滿。
因雙方未續約,交通局九月一日凌晨要接管停車場,與業者爆發衝突,紅典建設已控告交通局長林良泰、停管處長張應當等七名市府官員涉嫌毀損,並表示,交通局若再散布「不實消息」,造成營運損害,也將追究民、刑事責任。
林良泰指出,業者若對租金有意見,可提出行政訴訟,而不是以「鴨霸」方式處理事情。林良泰說,業者目前是違法收費,交通局已開出第一張罰單,罰款三千元,違法經營最高可裁罰卅萬元,他也限業者在廿日以前道歉,雙方還可續約,否則停車場將公開招標委外經營,或由該局自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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