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旺季糾紛多 31.7%租屋族曾被刁難「押金返還」
發佈日期: 201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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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每年六、七月為新鮮人謀職旺季,同時推升換屋而居比例,隨著租約到期或是提前解約所衍生的租屋糾紛也層出不窮,根據好房網統計常見的租屋糾紛原因排行顯示,以「押金返還」爭議最多,有高達31.7%的受訪者與房東曾有過類似爭執,其次,有25.3%的人表示曾遇過「夏季用電加價收費」的不合理要求,第三名則為「黑心搬家公司巧立名目收費或是就地加價」,也令18.1%的受訪者感到相當不愉快。 好房網總編吳光中表示,為了確保屋況完整及屋內設備完好無虞,房東預收1~2個月房租充作押金,為常見的租賃規定,當租約到期,點交房屋時,一旦發現設備毁損、遭到破壞,即可從押金扣除修繕費用,不過由於屋況毁損程度,多半由房東主觀認定,當雙方認知出現差異時,就容易造成押金扣除及返還糾紛,就有租客直言,房東找藉口扣房客押金乃常見的手段,除非當初租約訂的非常明確,否則就只能吃悶虧。 根據好房網統計,「屋況或設備毁損,退租時押金返還爭議」高居租屋糾紛排名首位,有31.7%的受訪者曾遇過點交房屋時,遭到房東扣除押金,吳光中提醒租客,在簽訂租約入住前,針對屋內狀況、設備可事先拍照存證,並詳細載明租約中,例如地板、家具等,以免退租時遭到刁難而被扣錢;另外針對「押金返還方式」,建議一併載明清楚是現金或是匯款,並加註返還期限。 另外,不少租客在搬家時,最怕碰上「黑心搬家公司巧立名目變相收費或是就地加價」,有18.1%比例的人曾有過不愉快的搬家經驗,吳光中建議,除了在合約中載明清楚費用及計價方式外,如果打包行李不是太多,「找小黃搬家」也是租客的另一種選擇,但需事先和計程車司機議價,費用絕對比搬家公司來得便宜,但缺點是司機大哥只負責上下車卸貨,至於如何把打包行李搬上樓,就得靠自己囉! 隨著工作異動而必須「提前退租解約」的比例,近期也相對偏高,有13.4%的租屋族曾有過類似經驗,吳光中提醒,須留意合約是否有違約金問題,且房客至少應在一個月前,以簡訊或書面告知房東,以免屆時無法舉證提出解約時間而徒生糾紛。 值得注意的是部份房客為節省租金,相偕男女朋友或友人同住,當合約無註記相關規定時,房東一旦發現,即欲藉此「加租」,成為雙方爭執不休的來源,因此當房客欲找人同住時,建議事先取得房東書面同意或是加註在合約中,以免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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