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網陷阱多 遇二房東須求證屋主
發佈日期: 20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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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代理人收取服務費 要求對方出示所有權狀【蘋果日報/潘姿羽/台北報導】 詐騙集團猖獗,租屋網站也可能暗藏陷阱。尤其,愈來愈多租屋族利用便利的網路搜尋租屋物件,專家提醒,攸關人身安全的租屋物件要好好過濾,除慎選租屋管道,看屋時最好找人陪同並約在室外,發現苗頭不對可迅速離去。 租屋族通常透過社區公布欄、電線桿黏貼的紅紙條或租屋網尋找待租物件,但這些管道通常未經把關,無法顯示張貼人是否為屋主或信用是否良好。避久未更新資訊物件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表示,部分未合法登記的租屋業者會利用上述管道刊登資訊,提供金額特別低的物件以吸引民眾上門,若遇人詢問便說物件已出租,接著要求對方花錢購買更多物件資訊。不過此類資訊通常久未更新,或不符需求,不明就理的民眾若因此上當,形同花錢買經驗。 租屋網站除資訊良莠不齊,也會有刊登者未清楚標示資訊的情況,馮麗芳指出,有部分不肖業者或代理人沒事先說明刊登者非屋主,等民眾確定承租後才表明身分並要求收取服務費。她建議租屋族簽約前須要求看所有權狀,確認出租人是否為屋主,若出租人不願提供,也可自行上地政機關查詢土地、建物所有權人,避免誤入陷阱。 繳付押租金確認身分最常見的租屋詐騙案為有心人士假冒屋主或房東身分騙取押租金,馮麗芳指出,詐騙者先取得租賃處鑰匙然後帶民眾看屋,若民眾未察覺出租人並非屋主或代理人,可能面臨繳了幾個月租金後,卻被屋主驅趕,或根本尚未進住就找不到出租人才發現受騙。最慘的是不僅無處可落腳,先前繳付的押租金也有去無回。也曾發生過二房東轉租後收取租金便失蹤的案例,專家建議民眾若發現出租人非屋主,應先取得屋主的連絡方式並確認其租賃意願,避免糾紛。 租屋族除留心出租人身分,也應明瞭基本的法律用語以保障自身權益。台灣房屋加盟事業總部法務處經理汪靜雯表示,部分租屋族看屋時會先支付訂金,表明承租意願,屬於口頭約定,但房東仍可選擇租給其他人並返還訂金。須注意若租屋人選擇支付《民法》上所定義的「定金」,那麼即使雙方尚未簽租約,但已有法律效力,若遇到房東反悔不願出租,民眾就可依《民法》要求加倍返還定金。 租屋詐騙驅退術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租屋、新竹租屋、套房出租網、新竹租套房、新竹市租房子、新竹租店面、飯店式大套房出租、新竹廠房出租、新竹辦公室出租、新竹租房網、新竹火車站新竹租屋子、新竹租屋族網、新竹租屋教育大學、科學園區、竹北租屋網、竹北租房子、竹北租房網、竹北市租套房、竹北租店面、竹北透天出租、竹北廠房出租、竹北市辦公室租屋、新竹租屋資訊、新竹市租屋、竹北租屋、住宅及商用租屋、外籍人仕租屋、房屋代管代租、租屋管理公司、套房管理、套房租屋管理、套房物業管理、台北租套房、租房網、租房子、租套房、租屋子、租店面、套房出租、台北租屋、台北租套房、台北市租房子、台北租店面、台北廠房出租、台北火車站租屋、台北租屋族網、台北租屋子、台北租屋資訊 相關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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