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場上的「包租」概念,即屋主與包租公司在雙方合議與合約所定的時間內,不論房屋標的實際上是否出租,均由包租公司支付給屋主合約中所載明的合議租金金額,但並非一般市面租金行情有多少,包租公司就照付多少。
一般約定租金通常為市場租金的80%左右。若屋主的租金是1萬元,屋主一旦透過包租公司協助出租,在雙方議定時間內,包租公司每個月都會付給屋主8000元,而「剩下」的2000元,就是包租公司的酬勞,但屋主須留意將年度的租金調漲幅度載明於合約中。
至於房屋標的相關設備維護與修繕義務,端視雙方於合約中的議定結果,作為責任承擔的判定標準,此外,在什麼狀況下包租公司願意與屋主續約,須視房屋標的在租屋市場的承租情形而定。
其次,所謂的「代管」即為物業管理,包括房屋修繕、清潔與維護等,而「代租」則為代替屋主尋求承租方所促成的租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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