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型「乾坤大挪移」 停車格居然設計在室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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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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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地產網/洪子恩/台中報導】
最近拆違建的風聲緊,也不時有建案在完工交屋後,遭民眾檢舉或政府查獲有做「二次施工」,被勒令拆除,專家建議,要注意這些二工是否不影響結構、消防安全性、外觀、他人權益,再考慮購入,不過可能被人檢舉,是這類設施存在的風險。
「二次施工」算是「違章建築」,不算容積、權狀面積、也不算公設持分,基本上大多數建案多少都會有,且經舉報即列入排拆程序,也無轉圜餘地,一般在大樓私領域內比較少見,除非是挑高夾層,否則二工較經常出現在透天建築。
例如有些透天厝在拿到使照前,停車格是畫在1樓室內,或橫停在兩戶前院中間,不過成屋之後卻變成標準的前院停車,就有問題,台中市都發局都市修復工程科正工程司戴進財指出,停在1樓室內的規劃,其實是建商為取得停車位不計容積的獎勵,如此屬於「違規使用」,得連續開罰直至改善。
若將1樓店面的隔間牆拆除,也屬於「違規使用」,不過「違規使用」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解套的,戴進財表示,透過「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可以做變更,是簡易而便民的方式,不過像是停車位從室內改到前院的例子,經評估後即使可行,也應繳納代金,彌補建商多蓋的容積。
其他非「違規使用」的二工,如興建牌樓、前院上方搭露台、室內做夾層、陽台騎樓外推等,都是「違章建築」,遭舉報會排拆,戴進財表示,無論消費者購買時是兩廂情願、或不知情,都會排拆,至於求償是屬於「私權」問題,與公法拆違建是兩回事,建議消費者走消保體系與售屋者談判。
台灣如此具有「彈性與特色」的設計,有網友揶揄說,「這是改建築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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