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 月租6000內 房東免所得稅 立院初審通過屋主:不如減地價稅
【符芳碩、陳世峰╱台北報導】為鼓勵租賃市場透明、活絡,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未來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代管業者管理、出租,可獲所得稅免徵或減免優惠,月租金新台幣六千元以下免徵所得稅、六千元至兩萬,可減除必要費用百分之五十三。資產管理業者認為,此舉對租金愈低的區域愈能發揮作用,預估中南部將受惠最大。
內政部估算,全國約有三百萬戶租屋需求,未來將強化租賃住宅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發展租賃住宅服務業,預計第一年吸引十一萬戶房東參與,五年內會有四十五萬戶房東參與,創造二千個就業機會。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這是完善居住正義的一環,租屋體系法制化,能達到房東、房客及政府多方共贏。
超過2萬無優惠
昨通過的初審條文規定,個人房東將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業者,供居住一年以上者,出租期間每月租金收入不超過六千元部分,免納綜合所得稅;超過六千元至二萬元之必要耗損及費用,依該租金收入百分之五十三計算;超過二萬元部分,則無租稅優惠。另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對於應課徵的地價稅及房屋稅,也得予適當減徵。
房仲業者試算條例的租稅優惠,若以月租三萬元、綜所稅率百分之五計算,每年需繳七千零八元,相較舊制全數依照百分之四十三免稅額計算,新制可省下約三千元稅金。
「落實恐有落差」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認為,不少房東除擔憂過去未誠實申報的稅負可能因申報而被追繳,還有人出租的是違章建築,不可能委託代管業。
有利多屋大地主
在北市有五間套房出租的房東許太太坦言,目前很多人都沒以租屋報所得稅,因此所得稅減免是否成為誘因,她不敢斷定,但地價稅、房屋稅減免就有較大吸引力,她也認為,本次修法對有大量房屋出租的大地主更友善。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
★租稅優惠
.每屋月租金收入6千元以下免所得稅、6千至2萬元以租金53%計算免稅額
.地方政府可對出租房屋減徵地價稅、房屋稅
.租稅優惠限期5年,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
★租賃住宅事務管理人員專業證照制度
.經訓練及測驗取得合格證明,才能執業
.證照效期為4年,外國人也可執業
.已從事包租代管業務者,自施行日起有2年緩衝期
★罰則
.未依雙方契約執行業務,最高處3萬元以下罰鍰
.非租賃住宅服務業而經營包租代管業務,處公司負責人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勒令歇業
.租賃服務業者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規避或拒絕主管機關檢查業務,處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按次處罰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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