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房再出招,財政部傳出計畫對台北市售價8千萬元以上,其他縣市5000萬元以上的豪宅,在無法舉證買進成本的前提下,用售價扣除土地價格後的12%到17%,計算出賣房獲利,加以課稅。如此一來售屋所得課稅,將暴增6倍。
財政部拼打房,這回對買賣豪宅祭出新制仿造奢侈稅模式,只要在2013年賣出台北市總價超過8千萬,其他縣市超過5千萬的房屋卻沒有留下買進成本,將以12%到17%的比率計算獲利課徵,從2014年5月申報所得稅就生效。
像是河南王王任生,以每坪近3百萬買下帝寶,獲利的賣方建商,如果以舊制來算會以房屋評定現值約1400萬,乘以48%的售屋所得稅額推計率,再按40%綜所稅率計算,繳交的所得稅最高不超過270萬,但如果以新制來看建商就得付出約1千2百萬的所得稅,相當於總價的2%。
專家分析雖然新制會導致富人不願釋出豪宅,但財政部這回卻稱不上是拿大刀來打房。房產專家Sway:「財政部現在都是用牛刀,在用指甲刀在修理房市,那富人賣掉的時候,他們獲利都是用億來算,那這一點成本,這一點稅實在是不算什麼。」只能說買賣房屋最好還是保留成本和賣價證明,以免被多課稅成為所得稅下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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