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中信金公告總部出售條件,但原本有意競標且資金最雄厚的壽險業,受限法令規定,將被卡關難以出手!
金管會昨天表示,依照中信金公告內容,總部必須拆後重建,這就屬於素地,壽險業除非有把握在9個月內,取得台北市政府同意核發的建照,否則即違反法令規定;此外,壽險業不動產交易也規定,不得投資尚未建造完成的建築物,也是壽險業出手的一大難題。
中信金表示,未來得標的買家必須拆除現有建築物,且與保留持分5%的中信銀行合建。但根據「新八條措施」規定,壽險業取得不動產必須即時可以運用,若屬於素地,必須9個月內送件申請建造執照。由於本案涉及「新舞台案」,台北市政府希望能夠繼續保留,若壽險業想要投標,是否能夠在9個月期限內,順利取得市政府核發建照?勢必還有許多變數。
其次,中信出售條件明定買家要先拆除現有建物,然後再重建;但依據現行規定,壽險業不得投資「預售屋」,也就是說,不能投資尚未建造完成的建築物做為標的物,壽險業若想購買中信金總部,在法令適用上,將遇到很多阻礙與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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