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
密碼:
 
瀏覽 3202|回覆 16 交往像租房 結婚像買房

認真過日子

註冊:2011-06-14

文章:

回覆:

租房子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買房子有使用權及所有權
買房買在好地段可以增值,買到不良屋一輩子怨嘆
買房不要只看外表,「內涵」也粉重要。
好地段的好房子人人要,但口袋深的才買得起...
好房使資產增加、好伴侶讓人生加分...

發表於  2012-10-26 10:50:18


水水

註冊:2011-12-01

文章:

回覆:

 


哈哈~很幽默!!!!!

發表於  2012-11-14 16:29:20


1樓 收藏 引用 回覆

HAHA

註冊:2011-12-01

文章:

回覆:

只可惜,現實是很殘酷的


事實上,婚對當中,十對中有九對都是怨偶


高物價和高密度的都會男女是


已婚的人想離婚卻離不了,未婚的想婚卻婚不了

(高物價和高密度的都會房價是


有房的人想換卻換不了,沒房的想買卻買不了)


 

發表於  2012-11-17 16:27:51


2樓 收藏 引用 回覆

和平

註冊:2011-12-01

文章:

回覆:


現實是殘酷的

 

發表於  2013-08-14 16:24:07


3樓 收藏 引用 回覆

王先生

註冊:2011-12-01

文章:

回覆:


個人感覺啦!!

發表於  2013-09-26 15:07:16


4樓 收藏 引用 回覆

回覆文章必須先登入會員!

  歡迎蒞臨大管家租屋網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您進入本網站時,即表示同意下列為確保各使用者均得使用本網站而訂定之各項條款規定。本使用政策自2007年8月1日〕生效

  • 您張貼之訊息須適當且不得有違反任何法律規定或本公司所訂之禁止內容政策、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散發垃圾信件、散發病毒、複製、變更或散發他人內容、未經他人同意取得有關他人之資料或以其他方式收集有關他人之資料,包括電子郵件地址或其他可能損害本網站或本網站使用者之利益或財產之技術
  • 在刊登物件資料時,禁止使用房屋圖片上附有公司名稱之文字或LOGO圖案,違反規定者本公司有權自行刪除該筆物件資料
  • 會員於本網站刊登廣告或文章時,必須依照適當版面刊登適當內容,如:【租屋】為刊登出租廣告、【頂讓】為刊登店面頂讓廣告、【房客需求】為房客求租訊息、【居家廠商】為廠商專屬廣告區、【二手拍賣】為刊登二手物品買賣資訊以及【討論區】為其他相關資訊交流;若會員違反刊登的分類規定,本網站有權自行刪除未符合規定之廣告或文章,並將其違規帳號永久停權!
  • 嚴禁房東與房客刊登租賃及買賣廣告,嚴禁廠商刊登業務廣告,違反規定者,管理者將逕行予以永久停權處置。
  • 宜加仲介有限公司得隨時更新本條款內容